京师公益|2017年“国家宪法日”京师公益律师送法进校园
2017年12月4日,迎来了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号召,为帮助学生们了解国家宪法基本内容,培养学生们树立遵守宪法的意识,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双流棠湖小学共同举办了一场“国家宪法日”公益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
活动前,棠湖小学的老师为到场公益律师介绍了学校历史情况及学校优势,并带领大家一同参观了美丽的校园。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中国的未来。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的意义。
活动中,公益律师们走进双流棠湖小学,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为同学们详细讲述了何为宪法?何为律师?并重点进行了宪法宣传和宪法知识讲解。
岳保强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
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孙维莎
四川法之识律师事务所
律师
卫春龙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律师
龙华江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
事务所律师
李杰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
事务所律师
宿颖茜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
事务所律师
彭安碧
北京安博(成都)
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爱民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
事务所律师
刘娜
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杨建华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
事务所律师
代玉斌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
事务所律师
曾莉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
事务所律师
宣讲结束后,现场展开了宪法知识竞赛。同学们踊跃参与,薄薄的考卷,精炼的宪法知识点,承载着公益律师们对培养同学们法治精神的期望。
公益律师们为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以此鼓励。
这次活动是京师成都“法治进校园”公益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未来我们还会继续助力加强建设法治校园。让法制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陪伴青少年茁壮成长。
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法治“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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